手机版 | 微信登录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法规 > 文章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时间:2018-11-0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智信 - 小 + 大

发文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文  号:税委会公告〔2018〕4号

发布日期:2018-5-31

生效日期:2018-7-1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扩大开放,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日用消费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上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太宽河等5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ICP备12040267号-1  |   QQ:515044158 52813524 |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4918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路144号天雅商务中心4层  |  电话:020-85440935  |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