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微信登录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法规 > 宪法类 > 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7-07-1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超易 - 小 + 大

下载地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doc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761

发布日期2017-7-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关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指导和统筹全国教材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教材工作,审查国家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制定,审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国家规划教材。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延东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陈宝生教育部部长

黄坤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秘书长:朱之文教育部副部长

委 员:

(一)部门委员

郑泽光 外交部副部长

王晓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卫 科技部副部长

陈改户 国家民委副主任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德霖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翟 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董 伟 文化部副部长

王江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吴尚之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房建孟 海洋局副局长

闵宜仁 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甄占民 中央党校副校长

张宏志 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

吴德刚 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季正聚 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张 杰 中科院副院长

张 江 社科院副院长

樊代明 工程院副院长

徐延豪 中国科协副主席

(二)专家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 敏 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

马志明 院士、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马树超 研究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

王 湛 江苏省原副省长

王荣华 教授、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

韦志榕 人民教育出版社总编辑

韦建桦 教授、中央编译局原局长

文秋芳 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

田心铭 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史宁中 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原校长

仲呈祥 中国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刘大为 教授、解放军艺术学院美术系原主任

杨 河 教授、北京大学原党委副书记

李 烈 正高级教师、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原校长

李 捷 研究员、求是杂志社社长

吴岳良 院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校长

沈 岩 院士、自然科学基金会副主任

张文显 教授、吉林大学原党委书记

林 岗 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

林尚立 教授、中央政策研究室秘书长

房 喻 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原校长

钟秉枢 教授、首都体育学院院长

顾海良 教授、教育部原党组成员

葛兆光 教授、复旦大学

董 奇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校长

韩 震 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

潘云鹤 院士、工程院原副院长

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由教育部教材局承担办公室工作。

部门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专家委员实行5年任期制,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3

 下载地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doc

上一篇: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管理工作更好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

粤ICP备12040267号-1  |   QQ:515044158 52813524 |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4918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路144号天雅商务中心4层  |  电话:020-85440935  |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