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微信登录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法规 > 宪法类 > 文章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

时间:2018-12-1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智信 - 小 + 大

发文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文  号:税委会公告〔2018〕10号

发布日期:2018-12-14

生效日期:2018-12-14

  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应邀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晤,就中美经贸问题达成了重要共识。为落实两国元首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涉及211个税目。有关事项如下: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对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具体商品范围分别见附件1-附件3.

  附件: 1.对美暂停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一

  2.对美暂停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二

  3.对美暂停加征5%关税商品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上一篇: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下一篇:最高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知识产权法庭高级法官公告

粤ICP备12040267号-1  |   QQ:515044158 52813524 |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4918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路144号天雅商务中心4层  |  电话:020-85440935  |  
s